學程介紹

必修課程9學分
課程名稱 學分數 開課單位 備註
急救學 3 公共衛生學系
緊急醫療救護實習 2 公共衛生學系
生活防災與救護 2 通識教育中心
三選一

生活醫藥常識

身體的奧秘

生理學(概論)

2 通識或各系 各系有開生理學或通識生理學概論皆可抵

急救學修畢並經檢定合格,可取得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(EMT-1),證照有效期限三年,每三年繼續教育需達24小時得申請續延。